2024年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屈原检察院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干警精神、环境精致、管理精细、办案精准”的总体要求,不断做实做优各项业务,本院两门法治课获评“湖南省中小学校精品法治课”,荣获“屈原管理区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湖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4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荣誉。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准工作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党组会、检委会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决策作用,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在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守好检察宣传“主阵地”,撰写原创新闻稿件31篇,被省市级媒体转载160余次,转发上级机关推文119篇。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常态化扩大到全体干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党组会20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书记员6次原文学习党纪条例全文并进行交流研讨,院党组书记赴联点村讲授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专题为全院干警、书记员讲授党课;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
积极配合巡察工作抓好整改。院党组把巡察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完善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目前14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升干警理论业务水平。选准配强办案团队,以老带新,强化传帮带机制,科学分配岗位,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举行听证会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等参加检察活动50余人次,以公开促公正。严抓案件管理,做好办案风险评估、细化办案流程、明细责任清单,确保案件的办理质效。加强年轻领导干部综合素能培养,两名新提拔的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均轮流分管综合管理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高质量发展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制定本院《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成立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工作专班,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介,加大对专项行动各项举措和成果的宣传力度。坚持开展走访座谈活动,走访企业5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检察长带队开展“法治护航 问需企业”沙龙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护航企业发展,加大涉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保障企业诉讼合法权益。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进行扫黑除恶斗争,围绕扫黑除恶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今年以来辖区内无涉黑涉恶案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抗,认罪认罚适用率96.19%。做实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接待群众信访10余人次,均严格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和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结果性答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2次,针对辖区内存在无证经营、未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等问题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制作专题宣传广播视频和《隔空猥亵》宣传视频,在平安屈原和各村社播放;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捕率100%;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从严把握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同时审慎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积极适用社会调查,综合考察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学习经历,并召开听证会和检委会研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心理疏导等工作均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实现全覆盖,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积极开展未检综合履职,适用率60%,排名全市第一。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次。与区公安局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治车辆无序停放、交通设施老旧等问题,守护“求学路上的安全”。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支持乡村道路维修、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平安建设资金1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对帮扶联点村防止返贫户12户,慰问帮助因病因案致贫群众15户,协调解决联点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余个。开展检察长下乡接访调研4次、讲党课联合党建活动1次。坚持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以支持起诉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检护民生”为抓手,维护粮食安全,保护基本农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影响乡村人居环境的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治。
三、坚持业务强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对严重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8件77人,批捕35件43人、不捕23件34人;受理审查起诉84件121人(含监委移送案),起诉63件96人,不诉26件42人(含去年未结案)。刑事案件比1.4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82.5%,无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确保捕诉质量。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程序公正,监督立案、撤案5件,监督立案率4.42%、监督撤案率100%;对公安机关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漏诉率0.76%,纠正漏捕、漏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7.71%,采纳率100%。开展社区矫正管理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未遵守管理规定的情况发出纠违通知书13份;在剥夺政治权利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漏管1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违通知书;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做好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3件。其中,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民事执行活动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份,法院均已采纳。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依法调阅区法院审理的涉企纠纷卷宗,发出检察建议7份,规范法院审判程序,维护了民营企业的诉讼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73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1件,其中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行政违法行为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18份。在岳阳市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邓某某、刘某污染环境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对该单位污染环境的行为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发出检察意见,该单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与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7份;针对区自然资源局在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文书制作不规范、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2份,对区法院立案不及时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功能作用。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针对天问街道办对三角坪国有资产管理不当的情况,督促收回国有资产租金21万余元、门面店铺2个。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向区应急管理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辖区内商户使用不合格灭火器的情况,督促消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8处、清理不合格器材20余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公益诉讼 守护一江碧水”普法宣传活动,落实“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制,巡河湖林田14次,在巡河中发现一洗砂场在河道旁违规堆放材料设备,影响防洪安全,督促区水利局整治,堆放的材料设备被全部清理。
四、存在的问题
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充分协调。缺乏优案培育意识,在办案中没有主动培育优案的意识,往往要等到需要报送时才去梳理总结。再是业务数据存在短板弱项,刑事抗诉讼率、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未能破零,立撤案监督率、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纠正漏捕漏诉率等数据较低。公益诉讼社会知晓率低,线索来源受限。
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我院院小事杂,承担了县级检察院所有工作职责,职能高度集中,人人身兼数职,又因多岗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人员轮岗锻炼难,三类人员交流不畅,协调难度大,致使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人才引进难,带有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往往都难以招录到优秀人才;人员流失严重,每年都有干警、书记员考走、离职,走的是业务能手,招录的多是没有经验的新人,易造成工作断层现象,影响了检察队伍的高质量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加昂扬的姿态,积极进取,团结向上,在新征程中再创佳绩。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践行党的绝对领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核心,深刻领会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将 “从政治高度审视” 切实融入检察履职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以更有力的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与着力点。持续深入推进 “检察护企” 与 “检护民生” 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秉持守正创新,以全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刻认识最高检从 “重数据考核” 向 “重高质效履职” 的重大战略转变,紧扣 “四大检察” 与 “十大业务” 的法律监督布局,着眼长远发展,树立品牌与精品意识。狠抓精细化管理,积极主动地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勇挑重担、展现作为。
四是坚持自我革命,以更严格的标准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始终坚守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明确人才培养方向,以专业化团队建设为着力点,聚焦办案与监督方式的转变。坚定不移地保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 “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插手办案的 “三个规定”,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 “十个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