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报告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7  作者: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求索创新 实干担当

开创屈原检察工作新局面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汇报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区党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工委的有力监督下,在区管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忠诚担当、提质增效、扎实精细、跑在前列”的总体要求,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先后获评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湖南省扫黄打非先进示范点,荣获全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市刑事执行业务竞赛组织奖;1名院领导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3名干警、书记员分别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一、淬炼政治忠诚底色,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区党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检察长研讨班会议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发挥党组会、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民主决策作用常态化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本院重大事项填报率排市第

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19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在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守好检察宣传“主阵地”,讲好检察故事,撰写原创新闻稿件48篇,分别被各级媒体转载,其中人民网转载1次,学习强国刊发1次省市级媒体转载260余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以人民的要求和期待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工委监督,主动汇报工作,接受评议10月份接受区人大政协工委对公益诉讼和未检工作的专项评议,满意率达100%。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特邀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沉浸式调研,“零距离”监督,让检察履职更规范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8条,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反馈整改情况。认真完成各项人大交办事项积极促进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相互融合、转化,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大力推进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不断提升队伍素能。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素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成员结构,提拔优秀年轻干部,班子成员中2人为40岁以下。选准配强办案团队,以老带新,强化传帮带机制,科学配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学赶先进,多次外出学习检察业务、数字建设等严抓案件管理,通过执法质量和业务数据考评,做好办案风险评、细化办案流程明细责任清单,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二、牢记服务大局使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区工商联开展专题送法进企活动,今年申请3件涉企案件启动企业合规审查,1件已审结完毕,对合规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制定《服务保障打好“发展六仗”的十条措施》,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服务民营企业窗口,及时办理各类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申诉案件。深入开展走访座谈活动,走访企业10余次,召开企业座谈会4次,为企业化解行政争议3次,解决企业问题5个。与区政法委、区司法局等单位制定工作协作机制,凝聚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整合监督资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支持乡村道路维修、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平安建设资金17万元,完成400多米村级公路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对帮扶联点村防止返贫户7户,慰问帮助因病因案致贫群众20余户。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通过“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现辖区内一村民损毁耕地,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目前损毁的1020平方米耕地已修复并恢复种植水稻,该案在岳阳交通广播的《“田长”直播间》、《岳阳新闻》上以“检察蓝”守护“耕地绿”进行了专题报导。开展检察长下乡接访调研、讲党课、联合党建活动8次,推进“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调查研究活动,本院科级以上干部带队走访联点村100户,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相关问题23个。

促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常态化进行扫黑除恶斗争对近年来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进行排查倒查,并建立台账;对扫黑除恶工作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普法宣传,今年辖区内无涉黑涉恶案件发生。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认罪认罚适用率95.8%着力推进“诉源治理”,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100%。做实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信访20余人次,践行“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包案制度,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践行检察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聚焦打击和保护。扎实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批准逮捕率100%,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提前介入,审查起诉从严把握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同时审慎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坚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社会调查,深入考察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学习经历,并召开听证会和检委会研究,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100%、50%,向9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促进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对1起未成年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并针对行政机关对网吧、酒店、道路交通违法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开展行政监督,共计开展未检综合履职案件6件,综合履职适用率28.57%,排名全市第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实现全覆盖,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争取以最大的检察担当来努力拯救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增加社会一缕阳光。深化认识,凝聚合力,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全区9家未成年托管机构的管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托管不“脱管”。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专项行动,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建女童权益保护讲师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次。

倾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严重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危害公共安全、强奸、故意伤害、盗窃、诈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应诉尽诉维护公共安全开展“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燃气站、液化气站、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制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3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督查3次,针对辖区内存在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冷藏冷冻食品储存场所未依法履行查验义务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履职助力生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好一江碧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贯彻实施,积极参与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制,巡河湖林13次,监督检查保护基本农田5次,启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6次。积极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支持农业农村局与当事人磋商,赔偿费用用于生态增殖放流;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责任人补植复绿林木蓄积19.6立方米,维护了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

四、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97人,批捕40件56人、不捕27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118件202人,审结111件172人,起诉80件121人,不诉29件44人,附条件不诉4件7人。审结率85.1%,刑事案件比1.0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无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核心业务指标排全市第一。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程序公正,监督立案率3.63%、监督撤案率100%;对公安机关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漏诉率4.13%;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3.23%,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100%;开展社区矫正管理监督,核查脱漏管人数3人,收监2人;针对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对未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对象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堵塞脱管漏洞;针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立案不及时等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份,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9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7件、民事执行活动案件16件,共发出检察建议43份,法院均已采纳。护航民营经济活动,依法调阅人民法院审理的涉企纠纷卷宗,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3份,规范法院审判程序,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70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8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案件7行政类案监督3发出检察建议15,相关单位均已采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结合“依法护安”专项行动要求,对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存在的立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错误、诉讼权利告知错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份。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机制,“不刑”不等于“不罚”,对轻微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移送行政机关线索4件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7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行政机关均已履职。八一前夕,本院对全区15名抗美援朝老兵进行走访慰问在走访中发现相关部门存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保障不及时的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辖区内部分公租房用户违规占用、转租、闲置、拖欠租金问题,向区住建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保护国有财产

回顾2023年工作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但对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是有明显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补短板、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仍有差距,短板弱项长期存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还存在不足二是“争先进、育优案”的意识有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还不够明显,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主动培育优案的前瞻思维,往往要等到需要报送时才去梳理总结三是“重自强、提能力”的水平有待提升工作创造性的思路不宽、不多,把政策理论学习成果和具体检察工作相结合亟待加强,工作中的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还有所欠缺。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部署,提高素质,加强监督,尽职履责,精准办案,在检察事业新征程中再创新业绩

一是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将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专业能力,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毫不动摇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责牢记维护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贯彻实施,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法律正确适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检察建议作为着力点融入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毫不动摇运用检察之剑守护民生民利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

往日不可追,来日尤可为。我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敢于担当、能动履职,为屈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注:所有业务数据截止20231130日)


友情链接: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